亚马逊超越苹果和谷歌,成为美国第一大品牌,其价值自去年以来增长了20%,达到3346亿美元——超过万亿美元的三分之一,也是坎塔咨询集团(Kantar consulting group)年度“品牌Z”数据库中美国100强品牌历史上最多的一个。亚马逊去年排名第三。
根据Kantar和通信公司WPP的研究,苹果今年排名第二,价值3034亿美元,谷歌排名第三,价值3032亿美元。没有其他零售商进入前十名。
研究人员说,这100个国家的产值为3.81万亿美元,超过了世界第四大经济体德国的GDP。报告显示,零售商是仅次于科技公司的第二大主导群体,共有11个品牌,总价值增长15%,达到5170亿美元,占总价值的13.5%。
远成达FBA头程的见解:
在这份报告中,亚马逊被指定为零售商,而苹果则被指定为科技公司,尽管这两家公司可以被归为两家。
Brand Z的研究人员强调了创新在推动品牌进入前100名中的作用。”早在2017年,今年升幅最快的公司的高分差就给了我们他们未来成功的早期迹象今天,他们的定义是他们的差异,目的和创新证书。这些品牌通过创新来创造新的类别,并清楚地将其产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区分开来,从而满足了人们的需求。”
仅在美国,苹果就经营着大约260家商店,而亚马逊的零售业务主要保持在线。虽然亚马逊以零售商的身份在Z品牌上市,但其在该市场不断创新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其技术方面,即企业对企业AWS云服务业务,该业务向Netflix和CIA等多种实体销售服务,去年为其整体营收带来260亿美元。
Kantar发言人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向RetailDive解释说:“亚马逊的评估能力是面向消费者的报价,主要是零售。”AWS涉及企业的B2B方面,而消费者并不熟悉B2B方面。它确实是一家科技公司,但科技更多的是在消费者方面提供零售服务的平台。”
无论如何,尽管耐克(Nike)和拉尔夫•劳伦(Ralph Lauren)等多个品牌都在尽量减少批发业务,并通过自己的网站和商店扩大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业务,但亚马逊正在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越来越依赖其市场上的第三方卖家来增加零售收入。
这些收入也不仅仅来自购买商品的顾客。例如,即使在去年的零售业务中,产品销售额也达到了1420亿美元,而服务销售额(包括市场销售费用、主要会员的客户收入以及付费音乐流等附加服务)也达到了910亿美元。而第三方卖家正在转移越来越多在亚马逊发现的商品:1999年市场推出时,这些卖家仅占亚马逊实际商品销售总额的3%,而在2018年,这一比例达到58%。亚马逊首席执行官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在最近一封致股东的信中暗示,这一数字有望增长。